中新網杭州8月5日電 (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金晶 通訊員 西法)8月5日,浙江杭州西湖法院審理了一起職務侵SD記憶卡占案,被告人王某是一公司“刷單”軍團的成員,為公司製造虛假信譽,但最後,卻將錢都刷進了自己的口袋。
  王mSATA某,28歲,四川人,雖只有初中文化,卻是杭州某科技公司的銷售經理。
  杭州某科技公司是做男裝、女裝電子商務的,在各主要的電商平臺上都有自己的網店。房屋買賣2012年4月9月,王某做了公司在V+平臺店的運營店長,除了管理店鋪整體運營外,他還負責給公司刷單。
  每個月,王某都會向公司申請刷單費用,公司審批後將錢匯至公司提供給個人的刷單專用的支付寶賬戶里。王房屋買賣某利用該賬戶拍下公司的產品,之後,公司虛假髮貨,錢就會打到平臺。平臺與公司核對賬單後,就會收取5%的銷售額的佣金,將其餘前款打到公司賬戶。刷的越多,業績越高,王某獲得的提成就越多。
  剛開始,王某幹勁十足,可後得知公SD記憶卡司不給他交社保,便開始心存不滿,想找個機會報複公司。
  於是,王某在申請退款後,將錢就退回刷單的賬戶。然後再通過支付寶轉賬和提現的方式把這個賬戶里的錢取出來,放進了自己的口袋。
  這種方式屢試不爽,直至13年5月底,王某通過這種方式賺的盆滿缽滿,便辭職不幹了。
  2013年6月,公司發現王某負責的刷單賬目出入將近30萬元,便通過電話聯繫了王某,希望他回公司說明情況。王某表示同意,可當7月份公司再聯繫王某時,他早已不見了蹤影。
  2014年4月,公安機關通過技術偵查手段找到了王某,並將其抓獲。
  7月23日,西湖檢察院對王某發出起訴。
  庭審中,王某表示自願認罪,並承認從公司侵占的款項少部分用於還債,其他多用於日常開銷。而在案發後,王某家屬已賠償被害單位22萬元,被害單位已表示諒解。
 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利用職務便利,侵占公司財務,數額巨大,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被告人自願認罪,退回部分贓款,並獲得被害單位的諒解。建議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之間量刑。
  “我認罪悔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。”庭審最後,王某這麼說。
  西湖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。(完)  (原標題:四川小伙為公司刷電商信譽 侵占30萬刷單費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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