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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4月3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,在臺灣租屋後大肆破壞的兩名香港女子,被臺北地檢署起訴偽造文書、侵占和竊盜等3項罪名。至於涉嫌毀損租屋設施的指控,因為房東同意和解,兩人獲得不起訴。另外,兩人在淡水光顧髮型屋後並無付款,店主決定不追究。
  檢察官認定兩人以假名入住旅社、租屋時搬走房東電視機、以及在店鋪偷竊帽子。地檢署表示,審酌兩名女子坦承犯罪,起訴3項罪名。
  這兩名香港女子早前訛稱到臺灣讀書,在臺北租屋,但偷走房內電視機,並留下一屋子垃圾及毀損馬桶,轉往淡水後一度行蹤不明,上月16日在臺南被捕。  (原標題:香港兩女子在臺灣大肆破壞出租屋被起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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